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成立于1988年,现有专职事业编制教师、合同制教师以及聘任制兼职教师100余人。近二十来,在中心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化课程的各国长期语言进修生累计已达8000多人,短期进修生逾5000人。中心与国外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教学交流合作关系,与国外大学合作开设中文学分课程,并定期派遗教师赴国外大学任教。中心已形成一定的教学规模,具有良好的教学声誉,在对外合作方面侧重“强强联合”,颇具成效,已成为学校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与开放办学的重要窗口。

  美丽壮观的清华园是新中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发源地。半个多世纪前东欧国家外交官进入清华大学学习汉语,揭开了新中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序幕。80 年代以来,根据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开放式大学的总体规划,中心在提升教学质量和完善管理机制的同时,积极引导留学生将学习汉语和体认中国结合起来,鼓励留学生攻读学位继续深造。目前,中心已与美国西北大学、华盛顿大学、威廉玛丽学院、锡拉丘斯大学、杰姆斯埃迪型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日本菲利斯女学院大学等合作开办汉语课程并派遣教师前往任教。此外,中心还承担了面向港澳地区推广普通话的教学任务,与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合作开办暑期高级普通话研修课程。中心还为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设学术级汉语学分必修课,并为校内各国政府公派留学生和外国大学交换生开设公共汉语课程。

  中心现设101至501共五个年级、九个层级的教学班,可适应、满足初学到高级程度的学生学习要求。每个年级均有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每周20学时,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课程与课时。中心对学生考勤、考试有明文规定,正常出勤、考试合格的学生方可获颁学校正式结业证书与成绩单。

  中心长期班每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次招生,外国学生可通过清华大学留学生办公室获得《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并通过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来华签证手续。短期班主要在暑假、寒假期间举办,学生可通过网络和电子邮件与中心联系。

  中心现任主任孙明君教授,副主任丁夏教授、董士伟副教授、刘冬副教授。

  通讯地址:北京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
   邮政编码: 100084
   电话:86-010-6278 2841/6277 1506/6279 4540
   传真: 86-010-6278 4534
   电子邮件: hanyuzhx@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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